2017-05-17男子在銀行ATM機旁租房 半夜砸洞進加鈔室獲刑8年
在溫州,有一個小伙居然對ATM機內的錢打起了主意,他租下隔壁空置店面,精心準備好作案工具,等到了半夜,他在墻壁上鑿開一個洞,進入銀行欲行竊,后因觸發警報逃離。
而事發時銀行5臺ATM機上共有現金188萬元。昨天上午,該起特大盜竊案在鹿城法院開庭審理,黃某因盜竊罪獲刑8年,并處罰金2萬元。
黃某今年33歲,黎族,中專文化,無業。他的履歷看上去和普通的務工人員沒有差別。但是去年8月份,他卻差點成功地用自己的“歪腦筋”精心策劃和實施了一次盜竊銀行的“大事件”。
去年8月初,黃某以開五金店的名義,花了4000元押金租賃了溫州市區鞋都某廠房一樓的空置店面,旁邊是某銀行ATM機房。隨后,他以裝修的名義,在店面內準備了氣割槍、電動手槍鉆、扳手、扁頭鐵管、煤氣罐與氧氣瓶等工具。8月10日凌晨3時45分許,他在店面與銀行ATM機房相連的墻壁上打開了一個大洞,然后爬進隔壁的ATM機房的加鈔室并剪斷加鈔室的一根監控連接線。當他走向加鈔箱時,警報大作,他慌忙逃離現場。
次日,當銀行人員進入加鈔室時,發現加鈔室被人為砸開了一個墻洞,于是報警。警方介入后,從現場的礦泉水瓶上遺留的唾液和手套上的汗液中提取了嫌犯的DNA,由于嫌犯并沒有前科,因此憑借DNA去確定嫌犯身份十分有難度。通過不懈怠努力和追蹤,警方終于在今年5月份,鎖定了嫌犯的身份信息,并將在溫州某網吧上網的黃某抓獲,最終確定黃某就是事發當時砸洞入室盜竊的嫌犯。
在昨天的庭審上,經銀行保衛人員證實,就在黃某進入加鈔室準備盜竊時,通過計算,當時加鈔室內5臺ATA機上,存放的現金有188.14萬元。